荆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荆州职业技术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荆州职业技术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荆州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于2001年组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办学历史最早可追溯到1952年,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17万余名各类高级技术技能人才,是江汉平原最负盛名的职业院校。在校学生15000余名。
办学成果丰硕。学校是湖北省文明单位、湖北省优质高职院校、省教育厅和荆州市共建改革试点高职院校;是湖北省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省级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基地、全国职工教育示范基地;是全国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学校、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城市项目牵头单位、全国高校样板党支部建设单位、荆州职教集团理事长单位和发起单位;学校先后荣获“高职院校满意度全国20强”、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省高校征兵工作先进单位;湖北省平安校园等荣誉称号,多次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省级科技进步奖。是就业数据免检学校。
二、荆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在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下,招生录取严格按照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专科录取分数线和优录政策,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具体视生源情况和各省区市投档比例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在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志愿和学校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符合国家和省区市招生办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不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录取照顾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专业分档时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录取,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志愿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本校各专业招生不限考生考试类别(其中,选科模式为“3+3模式”的省市考试科目要求为“不提科目要求”;选科模式为“3+1+2模式”的省市首选科目要求为“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要求为“不提科目要求”),不设男女生比例限制;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以英语为主,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除教育主管部门明文规定不允许调换专业外,新生入学后可按学校规定申请调整专业。按专业类录取的新生,入学时按学生意愿在录取的专业类中确定就读专业。
第十八条 录取期间考生应随时关注本人的录取状态,积极与学校招办电话联系,确认录取意愿,核实录取专业和通知书寄送地址及联系电话;学校对自愿放弃志愿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按规定依次录取其他考生。因本人信息填写不详或更改,致使通知书无法投递或迟递而错过报到期,由考生本人负责。同时声明:高考咨询人员意见仅供参考,任何关于能否录取的预测,都不属于本校的录取承诺。
第十九条 特殊种类招生,如单独招生、“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招生、扩招等,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当年政策执行。
第二十条 录取新生必须按时报到,无故不报到者一周后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注销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