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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天津高考地方专项计划最新政策及招生院校名单

2023-06-17 05:40:37文/莉落老师 来源:高考助手

2018年天津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政策

优势:

1、符合报考条件的农村考生可以报考农村专项计划,参加农村专项计划招生的都是部属或省属的重点院校,要是按照普通考生录取,会高出一本分数线很多分,而农村专项计划一般都是在本科一批分数线上投档录取。

2、报考农村专项计划的优惠政策很大,重点院校基本上都可以优惠30-60分,有的学校甚至达到本科一批分数线就可以录取。

2018天津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解读

“专项计划”批次面向贫困地区招生,考生志愿分提前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专项计划专科批、专科一批和专科二批八个批次,首次增加了专项计划本科批和专项计划专科批。

什么是专项计划批次,专项计划将以本科一批为主,教育部及各省级教育部门确定承担培养任务的高校,根据贫困地区特别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农林、水利、师范、医学以及其他适农涉农等贫困地区急需专业为主招生;国家按贫困地区生源比例和专业需求等,安排各省计划数。

具有贫困地区户籍和当地高中三年学籍、符合当年高考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填报专项计划志愿

2018天津特殊类型招生:高校专项计划

如何写农村专项计划中的

个人陈述

在报名的时候各学校都会要求提交一份个人申请。那么个人申请该如何写更为妥当呢?

1、高考农村专项计划自荐信(个人陈述)要符合书信的书写格式。

2、标题:简单明了,说明内容。

3、称谓:要礼貌得体。

4、自荐信正文:要扬长避短,突出优势。

(1)要阐明学校吸引自己的原因,也就是自己为什么想去该学校。(2)在谈自身优点,一定要扬长避短。着重阐明自己的长处。(3)谈谈如果自己被录取了,自己的计划。

5、结尾:写上“谨候回音”,此致敬礼等,写上署名,日期。

6、附件:将证书、奖项、照片、论文等作为附件附在自荐信后面。

7、自荐信所有内容要求实事求是,最好是有证书、照片、其他资料为佐证材料。字数:学校招生章程规定。一般在800至1500字。自荐信书写的语气一定要诚恳。

2018年天津参与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院校

院校名称招生简章
南开大学招生简章
天津大学招生简章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跨省单招省份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跨省单招省份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跨省单招省份

小编提示:以上是2018年天津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政策,2018天津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解读,2018天津特殊类型招生:高校专项计划,天津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牛校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考生及家长 参考,敬请考生及家长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2018年南开大学“扬帆计划”高校专项招生简章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拓宽农村学生就读重点高校升学渠道,我校专门安排一定数量的招生名额,主要选拔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及县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进一步提高招收农村学生比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认同南开“公能”素质教育理念的优秀农村高中毕业生且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符合2018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高校专项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考生高中三年学习成绩须达到所在中学同科类前10%或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达到以下要求:

文科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
理科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
科目等级要求AAAAAA
综合改革语文数学外语选考科目1选考科目2选考科目3
科目等级要求AAA909090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数不少于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具体招生专业如下:

院系专业名称选考科目要求科类
物理科学学院物理学类物理理科
电子信息与光学工程学院电子信息类物理理科
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计算机类物理 技术理科
化学学院化学类物理 化学 生物理科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物理 化学 生物理科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类物理 化学理科
生命科学学院生物科学类物理 化学 生物理科
医学院临床医学(5+3)化学 生物理科
口腔医学(5年)理科

药学院药学化学理科
旅游与服务学院旅游管理类理科
法学院法学理科
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类(含公共管理类、政治学类、社会学类、心理学类)理科
哲学院哲学类文科
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教育政治文科
历史学院历史学类文科
文学院中国语言文学类文科
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类(含公共管理类、政治学类、社会学类、心理学类)文科
法学院法学文科
旅游与服务学院旅游管理类文科

注:每个考生可报考1个专业志愿。报考化学类、生物科学类、医药类的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要求。

三、报名方式及考核办法

1、报名方式

考生需登陆阳光高考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同时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以下材料:

① 高校专项报名申请表:网上报名时,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系统将自动生成申请表,请按要求下载打印,打印申请表最后一栏签名处必须学生本人手写签名确认并请中学确认情况及加盖中学公章。

②“公”“能”陈述表:考生需登录南开大学本科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公”“能”陈述表》),认真、如实填写表中各项内容,对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方面的表述要详实并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明。

③综合素质评价表。

④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单。

⑤获奖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⑥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

⑦由户籍所在县高中开具的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证明。

以上申请材料中①③④⑤⑦均须所在中学加盖中学公章。申请材料①③④⑤⑥⑦请以照片形式上传,申请材料②请以word文档形式上传至附加材料。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清晰可读。所有报名材料均须上传至报名系统,我校不接受纸质报名材料。

2、考核办法

学校组织专家分两个阶段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

第一阶段: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初审合格名单。

第二阶段:初审合格的考生,根据学校要求,提供视频材料,专家根据视频材料进行复审。

四、录取办法

1、南开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生综合成绩(初审成绩+复审成绩)择优确定入选名单及专业。根据各省(区、市)入选人数比例分科类确定分省计划,分省计划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并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

2、入选考生高考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入选考生高考成绩(含附加分)达到生源所在地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一、二本科批次的省份,依照自主招生最低录取参考控制线)时,我校根据生源所在地招生计划及考生志愿按照高考成绩(含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公示专业择优录取。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录取时学校可适当在省份间调整招生计划。

3、江苏省考生对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

4、浙江省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不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实施程序

1、2018年3月28日-4月10日进行网上报名,考生须在2018年4月10日之前将所有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

2、2018年5月1日-5月20日期间,南开大学将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于5月25日前公布初审结果。

3、初审通过的考生须在2018年5月30日前按学校要求邮寄本人视频光盘(报送视频光盘的具体要求在公布初审合格名单时通知)。

六、公示

我校确认的高校专项入选考生须由学生所在中学、省级招生办公室进行公示,我校也将通过南开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送教育部相关网站公示。

七、监督机制与违规处理

1、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所有招录工作均在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的监督下开展,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与投诉电话: 022-85358551 邮箱:jjjc@nankai.edu.cn)。

2、对在我校高校专项招生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

八、所有信息全部通过网上查询,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在报名后,应经常查询有关信息,未能及时查询的,由考生承担相应后果。

九、未尽事宜由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2-23504845

传真:022-23508545

通信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收>(邮编300071)

天津大学2018年高校专项“筑梦计划”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的工作要求,让更多勤奋好学的农村孩子享有进入重点学府求学的机会,天津大学2018年继续实施“筑梦计划”,选拔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根据天津大学办学特色,我校2018年高校专项“筑梦计划”的招生计划不少于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招生专业将在相关优势专业实施,专业总目录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天津大学2018年“筑梦计划”招生专业总目录及选考科目要求》。

我校将根据各省(市、区)入 选资格考生情况,兼顾考虑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参考我校在各省本科一批次招生计划的安排,制定在各省(市、区)的招生专业及计划。

二、报名条件

天津大学2018年“筑梦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理科(浙江省不分文理,考生报考相关专业须满足选考科目要求)学生。其中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区域由各省(区、市)自行确定,以各省(区、市)向社会公布的名单为准。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18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办法由有关省(区、市)研究确定,考生若报考我校2018年“筑梦计划”,必须通过相关省(区、市)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和公示。

三、选拔程序

(一)报名及材料准备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2018年3月29日至4月10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以下报名材料:

1.天津大学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由报名系统打印,含基本信息、中学成绩、个人自述、志愿信息、获奖记录等,须所在中学校长签字且加盖学校公章);

2.高中阶段成绩单(含年级排名):须由中学教务部门出具并盖章;

3. 其他证明材料:考生在高中阶段的获奖证书、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证明、综合素质发展情况证明等材料,及其他可证明“申请理由”的相关材料;

4.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5.学籍证明(由考生所在中学出具并盖章);

6.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户主页、考生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页、考生本人页或农村户籍证明资料。其中农村户籍证明资料需由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并盖章。

注:

1.我校不接收考生纸介质报名材料,所有报名材料均须上传至报名系统,报名材料须保证信息完整、材料真实、页面整洁、文字清晰,格式为jpeg(扩展名为.jpg或.jpeg);

2.考生需在“报考类型”中选择“高校专项计划”。网上报名时的专业暂统一为“高校专项计划”,服从专业调剂,具体专业在高考填报志愿时根据我校发布的高校专项计划的分省分专业目录选报;

3. 请考生注意在“确认志愿”前详细检查材料的完整性,一经确认志愿,报名系统中所有信息不得再进行修改;

4. 报名材料中所有签字信息均须本人亲笔签名;

5.因考生没有按时报名、没有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信息填写错误等个人原因导致报名未成功的,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筛选审核

有关省(区、市)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完成考生户籍、学籍资格等基本条件审核并于4月底前公示通过名单。对于公示通过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有效报名材料按照满足条件、优中选优的原则,兼顾考虑农村学生特点及相关地区基础教育实际进行审核筛选,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商讨后,确定最终获得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审核结果将于5月30日左右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送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三)录取

经公示无异议的“筑梦计划”入选资格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政审体检合格,按照考生所在省(区、市)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填报要求和我校相关要求,并结合我校在考生所在省(区、市)投放的高校专项招生计划,填报高考志愿。我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所填报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直至录取额满。考生2018年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须不低于考生所在省(区、市)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市、区)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四、附则

(一)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最新政策为准;

(二)通过“筑梦计划”考核的考生须参加2018年高考,且在其所在省(区、市)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相应批次报考我校,具体填报方式、填报时间、填报批次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三)获得我校“筑梦计划”入选资格的江苏省考生,学业测试要求两门选测科目等级为1A1B及以上,必测科目在4C及以上,技术科目合格。

五、监督和约束机制

天津大学“筑梦计划”招生工作将在教育部的指导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一)“筑梦计划”招生的全部工作在学校纪委的监督下进行;

(二)申请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报送相关材料,中学要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公示所有经审核具有报名资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如发现中学或考生弄虚作假,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相关考生被认定的资格,若相关考生已被录取,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其它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六、所有信息全部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及报名系统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时查询而影响测试或录取的,责任自负。

七、本简章最终以教育部公示方案为准。

八、本简章由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2-27405486,传真: 022-27401800

监督电话:022-27403794

联系地址: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内雅观路135号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行政服务中心(杏荪楼)A116室,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 编:300354

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8年3月

附件一:

序号专业浙江省选考科目要求备注

1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物理化学

2船舶与海洋工程物理化学

3法学物理思想政治历史
4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物理化学

5工业工程物理化学

6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物理化学生物#
7海洋技术物理化学地理#
8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物理


9教育学物理思想政治历史
10生物工程物理化学生物#
11生物工程(合成生物学)物理化学生物#
12生物科学物理化学生物#
13生物医学工程物理化学生物#
14食品科学与工程物理化学生物#
15水利水电工程物理化学

16物流工程(供应链与运营管理)物理化学

17保密管理物理化学

18药学物理化学生物#
19英语物理历史地理
20应用化学物理化学生物#
21应用化学(工)物理化学生物#
22制药工程物理化学生物#
23汉语言文学地理思想政治历史仅浙江

天津大学2018年“筑梦计划”招生专业总目录及选考科目要求

注:

1)标记“#”的专业表示不招收患有色盲、色弱的考生;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建议考生视力(近视眼)不超过800度;

2)如2018年招生专业有所调整,以新专业为准。

3)各省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我校发布的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目录为准。